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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13日电“实名举报浙江千亿富豪”一事还在发酵。13日早间,上交所对涉事公司合盛硅业下发了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理事由为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的监管工作函。
而在该函件下发前,合盛硅业在13日稍早发布了关于媒体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为何拟变更地址?
11月12日,“实名举报浙江千亿富豪”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涉及“有机硅巨头”合盛硅业及其实控人兼董事长罗立国、前总经理方红承等。根据报道,方红承家属称罗立国以搬迁上市企业要挟市领导干预司法、陷害方红承。
资料显示,合盛硅业总部位于浙江嘉兴,主要从事工业硅及有机硅等硅基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我国硅基新材料行业中业务链最完整、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
那么,为何合盛硅业此前计划变更地址?
对此,合盛硅业在公告中称,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生产基地以化工生产设施为主,办公条件有限。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原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管理需求。为此,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购置“恒元广场-A座”大楼作为管理总部,并将办公地址迁至浙江省慈溪市。为统一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拟变更公司住所地址至慈溪市。
据中新经纬查阅过往公告,上述公告发布的时间是2022年5月28日。
至于后来最终为何没有变更,合盛硅业给出的解释是,为维持相关资质登记,公司终止执行变更公司住所并取消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
二人股权纠纷
罗立国与方红承二人之间的股权纠纷也是此次举报事件中的一大焦点。
据合盛硅业在公告中称,罗立国为了鼓励方红承能够长期服务公司,与其约定,在满足全职勤勉服务于公司满五年、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与公司同业竞争等条件后,给予一定数量股份增值的现金奖励,条件不成则方红承不享有任何权益。双方形式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方红承实际没有支付过对价,相关股权也未过户(即相关报道中的“代持”)。
事后,方红承不足两年即从公司离职,且公司经自查发现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罗立国认为方红承不满足奖励条件。
双方对此产生分歧,方红承于2021年4月25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此后在2022年2月23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杭仲02裁字第155号《裁决书》,不支持方红承要求确认股份归其所有的请求,因方红承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裁决解除双方协议;酌情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裁决方红承享有40%的权益:要求罗立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扣税后支付给方红承,如未减持则以相应金额补偿。
据悉,目前上述裁决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已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今日公开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合盛硅业在澄清公告称中,公司于近日收到平湖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将于2023年11月13日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在2022年11月22日,合盛硅业曾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1月18日从公安机关获悉,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合盛硅业当时在公告中称股票配资机构,方红承虽已于2018年12月从公司离职,但在其离职后,公司发现其在职期间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犯罪行为,现已经公安机关侦查查实。对其所涉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犯罪行为,公司已另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