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
光大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博时纳斯达克 100ETF,场内简称:纳指基金,扩位简
称:纳指 100ETF,交易代码:513390)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机构名称 客服电话 网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788;95525 http://www.ebscn.com/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了解
有关情况。
二、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博时纳斯达克 100ETF 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